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在法治建设的征程中,“检护民生”不仅是一句响亮的口号,更是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与职责。按照最高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勇于担当,以求“真”务“实”的姿态,进一步深化高质效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民有所盼,检有所为,生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彰显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进一步提升。 重拳出击 增强人民群众可感受的安全感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重拳出击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依法严惩侵害公民财产权益犯罪。持续推进“断卡”专项行动,坚持反诈“不止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3件32人,起诉21件29人,不起诉2件3人,协同公安机关追赃挽损29万余元;办理电信诈骗罪案件22件24人,协同公安机关追赃挽损22余万元,秉持打击治理与追赃挽损并重的理念,不断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 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从快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件3人,向涉案10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0份,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纠正违法2件次,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省院“一案八查”工作制度,高质效履行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共办理综合履职案件5件,其中办理民事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做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社区等单位,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帮信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授,走进校园30余所,受众师生6000余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提升公众预防犯罪能力。常态化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依托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博等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深入社区、乡镇、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提高宣传精准度,多措并举守护群众“钱袋子”。深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走访本市韵达快递、顺丰快递、兔喜快递等快递站,向从业人员深入讲解“七号检察建议”,进行普法宣传,切实筑牢公民寄递安全“防火墙”。 全力守护 提升人民群众能体验的幸福感 以人民群众“能体验”为导向,集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特色鲜明、便捷高效的检察为民着力点,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随时体验检察为民的温度与速度。 强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立足区域特点,成立环境资源办案组,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方面的沟通协作,切实增强刑事案件办理的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办案程序衔接顺畅。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环资案件社会调查工作机制,以原地补植、异地补植、委托第三方代植等方式推动案件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2024年,办理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等涉森林资源刑事案件8件10人,督促犯罪嫌疑人在原地复植补种5000余株、由第三方代为履行复植补种1000余株。 有效发挥支持起诉维权质效。始终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农民工等民事主体存在维权困难的情况,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保护特殊群众利益。与法院形成沟通联系机制,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1件,帮助农民工追索工资21余万元,并将民事支持起诉与诉前调解程序有效衔接,提高诉前调解效率,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残疾人、受家暴妇女、老年人的支持起诉力度,积极与法院沟通,畅通诉讼渠道,以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进行支持起诉。 有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类案监督思维模式,针对房地产评估行业违规违法评估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发展。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0个,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意见10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助力高效型法治政府建设。 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部门,共办理4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有效化解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帮助案件当事人走出程序空转“漩涡”,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纾困解难 做优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获得感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集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积极兑现司法承诺,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底色更亮、成色更足、特色更鲜明。 全方位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民事检察部门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两类账户违法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市院后统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农民工薪资安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畅通农民工欠薪案件申诉渠道,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农民工维权路径。 积极践行公益保护职责。扎实开展守护“头顶上、舌头尖、脚底下”安全检察监督,督促整改窨井盖塌陷、破损、丢失问题2个,排除电线杆私自拉线安全隐患2处,助力整治食品安全问题5个,办理药品安全案件3件。常态化开展“抗联斗争遗迹、红色遗址保护”检察监督,以全链条梳理、全方位保护为着力点,逐步完善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台账,督促整改问题6个,着力打造集安红色检察文化品牌。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修复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保护设施4处,并延伸监督效果,与公安局、文物局等二十个职能部门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全面提升文物科学保护、依法保护、协同保护效能。 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秉持“应救助尽救助”的工作理念,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扩大救助覆盖面和受益面,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及其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在了解到刘某因案致贫情况后,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核实,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解决医疗费用难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协调多部门提供长期扶助以及为刘某女儿争取助学资助款等,实现了一次性司法救助与长期性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同时,该院主动联系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民政局、总工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召开2024年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就司法救助线索排查、部门沟通协作和联合多元救助等事项达成共识,增强与慈善总会、民间公益性组织的协作,拓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为司法救助提供有力资金支持;研究拉网式排查、信息共享互通、“线上+线下”互动审查模式等一系列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精准度凝聚工作合力。 领导包案化解“疑难杂症”。全面推开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包案办理工作。设立“检察长接待日”推行预约接访制度,坚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应救助尽救助,应听取意见尽听取,领导带头做好案件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携手奋进沧海渡,建功立业谱华章。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高质效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更加精准的监督、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贴心的服务,持续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