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党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绘就了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这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运筹帷幄,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与发展条件的阶段性新变化、新趋势,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共建共享,人民生活全面小康。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人均收入水平大幅提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4550美元提高到2021年的12551美元,增长了176%。人民生活日益殷实,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从2010年的35.7%和41.1%下降到2021年的28.6%和32.7%。社会公平程度大幅度提升,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率从2010年的3.2倍下降到2021年的2.5倍。 幼有所育,优生优育事业全面发展。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与优生优育,先后实施了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两孩和三孩生育政策,人口结构得到优化,0—14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2010年的16.6%提高到2020年的17.95%。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2020年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为4.51%、0.99%和1.19%,分别比2010年下降0.87、0.13和0.36个百分点。学前教育事业全面发展,2010—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56.6%提高到85.2%,在园幼儿数从2976.7万人增加到4818.3万人。 学有所教,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党中央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推进教育改革,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各级教育普及程度均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010—202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从14670亿元增加到42908亿元。2020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2%、91.2%和54.4%,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 劳有所得,劳动者权益得到强力保护。党中央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为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国第二、三产业就业规模到2020年达到57349万人,比2010年净增9175万人。劳动者权益保障不断增强,修订完善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年度平均工资分别从2010年的36539元和20280元提高到2020年的97379元和48864元,年均增速分别达10.3%和9.2%,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基本持平。 病有所医,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县县有达标县医院。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大幅提升,加强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覆盖13.64亿人。人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3岁,主要健康指标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老有所养,社会保障兜底民生功能不断增强。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为辅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已覆盖10.29亿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稳步发展,2021年分别覆盖22958万人、28284万人、23851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住有所居,城乡居民住房大幅改善。党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弱有所扶,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响全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清零、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2013—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079元提高到12588元,年均增长11.6%,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2.3个百分点,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从64.5%提高到73.5%。 二、新时代促进共同富裕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新中国成立后,加快国家发展,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课题。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飞跃,为加快国家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人民开创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和国家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为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成功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在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还需要克服和解决现代化道路上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新征程上,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之路。 共同富裕是新时代中国人民的新期盼。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仍然是我们党面临的紧迫任务。共同富裕承载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是中国共产党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着力点,需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共同富裕是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当前,全球收入不平等问题突出,一些国家贫富分化,中产阶层塌陷,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教训十分深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也逐步拉大,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转型发展期也是社会矛盾的集聚期与多发期。化解这些矛盾风险,需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安定,不断夯实党的长期执政基础。 三、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 进入新发展阶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迈上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循序渐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为此,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碳达峰碳中和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坚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下促进共同富裕。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挥好公有制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在创造财富、提供就业、推动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构建初次收入分配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再分配强化促进社会公平、三次分配增进社会公正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加大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改革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力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社会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不断缩小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住房制度,在发展中逐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好高骛远、吊高胃口,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陷阱”。 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鼓励先富带动后富。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允许有适度差距的共同富裕。各地区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要素条件、产业结构存在很大差异,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发展存在一定差距是客观现实。个人素养和能力也是有差别的。我们强调促进共同富裕,就是要消除过大的收入差距,推动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为此,要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也要鼓励先富带动后富。鼓励先富群体发扬“扶危济困、尚德从善”的传统美德,示范引领周边群众勤劳致富、创新致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提升后富区域的发展能力。继续深化对口帮扶制度,在区域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坚持把促进共同富裕融入新型城镇化战略,发挥都市圈、城市群的辐射功能,联动小城镇及乡村发展,优化以城带乡格局。 推进人民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共同富裕不仅要促进人民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也要同步促进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厚植共同富裕理念。加强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向广大人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更不是“劫富济贫”。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 马建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