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满民意汇成国家立法 2021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庾某某诉黄某某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过审理,合议庭适用民法典有关高空抛物条款当庭宣判。这是民法典实施后,广州市适用民法典第一案。 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民法典的原则和精神不断体现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彰显在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法治精神不断浸润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田。一部新时代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典,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进程中熠熠生辉。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高质量立法工作步伐,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新制定法律69件,修改法律237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迄今现行有效法律292件,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 一部部良法的问世,凸显着民生情怀,回应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新期待—— 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森林法等20多部法律,初步形成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定医师法,关注医患矛盾,健康中国建设蹄疾步稳…… 在福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等规定,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在河北,民生领域立法占全省法规总数一半以上;在北京,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实施后,涉医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2015年,立法法修改,普遍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一批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立法出台,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也不断取得实质性成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正不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回应;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在不断得到更加充实的法治保障。 群众“代言人”更好为民履职 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几位市、区人大代表和社区群众围坐在一起,举行“万名代表下基层”征求立法意见建议座谈会。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共同为《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与《北京市节水条例(草案)》建言献策。 “收集了百姓对立法原汁原味的建议,让我更有底气了。”两个小时的座谈会,北京市人大代表李娟一边认真聆听居民的建议,一边仔细地在笔记本上记录。 百姓在家门口的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就能找人大代表聊意见、提建议,这在各地已成为常态。如今,通过全国各地的22万多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载体,人大代表们架起了为民服务的“连心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表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近五年办理4648件代表议案、84028件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有落实,一大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实做细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建成并运行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过去十年,人大代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实现跨越式发展,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让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落到了实处。 目前,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已经完成,10亿多选民一人一票,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了26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他们正在走向为民履职的一线。 把社情民意统一到最广大的人民利益之中 前不久,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迎来了7周岁生日,5位立法信息员代表细数他们与这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点滴故事,在场聆听者感怀不已。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7月,虹桥街道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认为4个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2019年11月,正是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让群众眼中“高大上”的立法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全国人大代表朱国萍创办的萍聚工作室,是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络站,“我们工作室就在马路边上,老百姓想到什么事情要咨询,随时就能走进来”。得益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越来越多人民群众为立法工作贡献智慧、出谋划策。 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在全国各地设立了32个立法联系点,仅2021年就为39部法律草案等贡献意见建议5100余条。全国各省市人大也相继建立55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还建立了基层联系点。通过这些基层联系点,有效地发挥了民主民意表达的“直通车”作用,让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210多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超过120多万人次提出380多万条意见建议。在各级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中,越来越多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其中,扩大了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正是通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能够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到最广大的人民利益之中。”宋锐表示。 |